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各班级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在医学院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名额不定。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优先资助;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必修课程不及格者(补考及格者可申请);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4)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5)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纸质版成绩单。
(四)简介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
四、应锦襄励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
全校共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0、2019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提交电子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由学院评定推荐1人,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各班级组织学生在3月12日前登录http://xmuxg.xmu.edu.cn,在“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特别强调:学生在填写时务必按照班级分配给自己的名额如实填写,不可随意填写助学金等级。学院初审后,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3月13日-3月15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于3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爱礼楼205办公室王双生老师处。
经办人:王老师,2880566。
厦门大学医学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