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按照(2023)厦大医学2号-医学院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的通知(附件1)执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附件2)执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2%、8%和2%。详细名额分配见附件4。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学生工作组发布评优工作通知。
(二)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党团员代表、团支书、班长、其他班委和若干普通同学组成(附件7)。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产生,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9日中午12点前上报邮箱xmuyxyxsb@163.com,邮件命名“年级+专业+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名单”,经学工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院学工组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三)申请学生填报《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附件5),班级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班级公示(附件6)无异议后提交学生会学术部及学院学工组复核,学院学工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各年级专业的评优指标数详见附件4,各班级在评选指标内进行评选,不得随意调整。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3),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 “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报送体测成绩。
五、评优材料提交要求
各班级最迟于9月1日(周日)24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即可)提交至邮箱:xmuyxyxs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评优-年级-专业-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9)
2.成绩单、体测成绩及相关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3.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附件5)
4.医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公示表(附件6,班级1份即可)
5.《厦门大学医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附件8,班级1份即可)
联系人:冉老师 2185435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