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明德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点击次数:27


学院各研究生:

2023年明德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明德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医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仅面向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科学、生理学、微生物学5个专业。

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明德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明德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明德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医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基础医学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级、院级处分;

(四)入学以来所有课程成绩加权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30%;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五)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六)明德奖学金与其他院级奖学金不兼得。

学生凡有以下情形之一,将无法参评奖学金:

(一)参评学年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三、奖励标准

2023年“明德奖学金”奖励厦门大学医学院硕士及博士研究生32名(面向指定专业),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奖通知;

(二)学生个人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者或提交材料不全者不参与评选;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明德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

(四)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推荐初步获奖名单,由该奖学金捐献者审定最终名单,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

(五)发放奖学金。

五、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

(一)厦门大学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明德“奖学金申请表(成绩排名请联系各年级兼职辅导员,20博联系李黎、21级硕博联系庄净斌、22级硕博联系檀金水);

(二)厦门大学医学院“明德”奖学金汇总表(各项签字需完整);

(三)成绩单、获奖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获得过此奖的德育分证明材料不得再次使用,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请申请者于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姓名+年级专业+2023明德奖学金”命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muyxyyjs@163.com

请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如材料不全,不予申请,后果自行承担。请严格按照截止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明德“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医学院“明德”奖学金汇总表.xls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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