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3年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点击次数:11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和相关制度,结合本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实际情况,考核其带班带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和能力,尤其是完成本学院各项学生工作任务的现实表现。
二、考核方式
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和学院考评三部分组成。三部分考核得分比例为3:3:4。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述职
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召开述职大会,由兼职辅导员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学院提交述职报告。
2.学生评议
学院组织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对兼职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
3.辅导员互评
学院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对被考核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4.学院考评
学院根据兼职辅导员提交的述职报告和日常表现对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做好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5.学校评定
学校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三、时间安排
1.6月19日-6月25日,组织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对兼职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
2.6月25日15:00,于医学院爱礼楼103召开述职大会,由兼职辅导员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
3.6月27日前,兼职辅导员提交述职报告至指定邮箱xmuyxyyjs@163.com。
医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联系人:邱老师,电话:2880589。
医学院学工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