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医学院关于2023年“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立项组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点击次数:11

学院团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研究生的学科优势,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结合,推动研究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着力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立项若干支“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实践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

二、申报条件

1.实践活动有需求。实践队需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可以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可以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可以开展人员培训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可以开展志愿服务和挂职锻炼。申报材料中需提交策划书。

2.带队教师与指导教师。带队教师中至少有一名政工干部。团队需配备1名与实践内容相关的专业指导教师(可不随队同行)。

3.实践主题鲜明。实践内容体现时代特点、学科优势和当地需求。

4.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团队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中,人数一般控制在5-10人,其中博士生占比不低于30%(部分专业未有博士点的可与其他专业联合组队)。为充分发挥博士生党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各社会实践小分队的团队建设,要求党员3人以上的小分队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

5.方案切实可行。实践时间安排合理,形式切实可行,活动原则上集中在暑假开始后的第一周开展,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实践结束后需提交调研报告或行业报告等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

6.团队保障到位。提前与地方取得联系,明确得到社会资源的支持。

三、申报流程

实践队伍需提交《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团申报表》(附件1)、《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信息汇总表》(附件2)、个人安全承诺书(附件3),学院将初审后向校团委进行推荐(以队长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已经立项重点团队的队伍不再重复申报博士团)。材料电子版请61日中午12:00发送至yxysjzx@163.com,邮件命名为博士团+实践队名”。

四、重点方向

宁夏隆德、南平光泽分别是我校定点帮扶和挂钩帮扶地区,博士团应融入闽宁协作大局和学校扶贫工作,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组织开展各项实践活动,全面帮助宁夏隆德和南平光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阔步迈向乡村振兴。

五、政策保障

1.获得立项的队伍可以“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XXXX实践队”的名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校团委及校研究生院视组队情况和后期成果给予入选团队一定的经费支持。

3.未获得校级立项的队伍,如报名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可以以“厦门大学医学院XXXX实践队”的名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

1. 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申报表

附件1.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申报表.doc

2. 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信息汇总表

附件2.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信息汇总表.xlsx

3. 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

附件3.厦门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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