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次数:10


各位同学:

202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医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3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申报2名以上候选人的学院,在推荐名单汇总表上写明推荐顺序),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2个本科生备选名额。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即可):

1. 专项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各专项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各专项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成绩单电子版(参评时前三个学期的成绩,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4)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青年大学习截图、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

5)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附电子签名);

6)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电子版)

2. 其他校级奖学金各班级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电子版附电子签名);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成绩单电子版(参评时前三个学期的成绩,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4)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青年大学习截图、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

5)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附电子签名);

6)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电子版)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和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需在313日中午12:00前提交;

其他校级奖学金请于31516:00之前提交

电子版命名为(**奖学金+年级姓名)发送至邮箱18770911262@163.com纸质版报名材料交至爱礼楼205杨艳苗老师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年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4.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五、各项奖学金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3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六、其他

此次参评成绩以3102359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附件:

1.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xlsx

2.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3.医学院名额分配.xlsx

4.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5.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xls

6.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xlsx

7.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8.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zip


联系人:杨艳苗

电话:0592-2186902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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