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03-09 点击次数:1329

医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各研究生:

     202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奖。

全校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我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参见附件6-1:《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厦大医研[2019]01号),负责老师将严格按照医学院评奖办法附件6-2:厦大医学(2018)05号-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的通知)计算各项分值。

医学院共分到奖学金指标31个,详细信息见附件2: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名额分配表;

其中:

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下统称“三大奖”共2个。

其他校级奖学金共计29个,分配如下

医学院可申报奖学金名称

博士

专硕

学硕

工行奖学金(40)

 

1

 

中行奖学金(26)

2

2

6

黄仲咸奖学金(40)

8

 

 

曹德旺奖学金(47)

1

 

 

卢嘉锡奖学金(4)

2

 

 

蔡启瑞奖学金(4)

 

 

1

余绪缨奖学金(10)

 

1

 

柳玉滨青年科技奖(30)

2

1

1

潘懋奖学金一等(3)

1

 

 

专项奖学金详见通知:医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https://medstu.xmu.edu.cn/2023/0307/c15015a469544/page.htm

各项奖金金额参考(附件1: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金奖励项目、奖励对象)。

各项奖学金的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3: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三大奖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研究生:原则上医学院可分别申报1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二)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名额等额报送。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各单位在评选时有需要在硕博之间调整名额的,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2个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

2.必须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医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

二)各研究生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需要报送研究生秘书老师的材料及要求

(均一式一份,具体提交的材料以下面要求的为准)。

 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20233月13日下午17点前发至xmuyxyyjsjxj@163.com, 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姓名-学硕/专硕/博士-申请三大奖/校奖。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段为20233月10日14:30-17:00地点爱礼楼207, 20233月139:30-17:00地点爱礼楼114不含中午和周末、现场提交不可邮寄)。科研分经核算无误后,本人需签字确认。

注意:纸质版材料需严格按以上时段进行现场审核,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无效。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前来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代为签字确认最终分数。未提交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本次校奖!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授权代替导师签字等违规行为,即刻取消参评资格!

1申请“三大奖”的研究生需提交材料:

① 《厦门大学2023年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1)

② 《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修订版》(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2)

2申请其他校奖的研究生需提交材料:

①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1)

②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5-2)

注: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大奖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确定三大奖落选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则需提交三大奖候选人落选之后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备选方案,并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3相关用于分数计算的证明材料(请提交纸质版)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② 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杂志所在的中科院分区截图复印件:其中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成果首页及参考文献页两部分;科研成果复印件首页需写明杂志的分区及本人在作者中的排名,若为第一作者,还需标明有几个“共同第一作者”,不需要写共一排第几,只需写明几个共一即可。 例:(中科院二区,一作,三个共一)、(中科院二区,第四作者)。科研成果复印件中还需用高亮标注清楚作者、文章的第一单位、关于共一的说明,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case report)等用于审核的关键信息。中科院分区可查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公众号或小程序,选择文章发表当年的基础版,以该杂志的大类分区为准。以上材料参考实例详见附件9:《科研成果提交材料参考》。在厦门大学一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申请(附件11:《厦门大学核心期刊目录》。Review、case report等非article类型参评时需乘以0.5的系数计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其他不能参评的科研成果类型: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 号论文、给编辑的信、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文章的第一单位非厦门大学及2022年后投稿,第一单位为厦门大学各附属医院但未将医学院同时列入第一单位的英文文章。(参考附件12:厦门大学医学院关于规范附属医院科研论文单位署名的通知

获得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发明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以专利号为准,仅有公开号的发明专利不计分;发明专利的第一单位需为厦门大学。

发表编著、论著、译著的需复印著作首页及作者名单页,并由导师附说明如下:***学生参与《。。。》书籍的编(译、论)著工作,其中本人完成量*万字,特此证明。导师签名。

学术科创类竞赛成果,需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可以体现竞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及作者排名的官方通知,原则上只审核学术竞赛、互联网+及大挑小挑这几种类型的成果。

 

 

2.需要报送辅导员老师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3月13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邮箱xmuyxyyjs@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姓名- 学硕/专硕/博士-申请三大奖/校奖。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段为20233月13周一9:30-11:40 14:30-17:30,地点为爱礼楼207,提交院研究生会发展部现场审核算分,核算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 注意:纸质版材料需严格按以上时段进行现场审核,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无效。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前来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代为签字确认最终分数。未提交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本次校奖!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授权代替导师签字等违规行为,即刻取消参评资格!

需提交材料包括:

①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材料(即志愿汇截图,如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未录入志愿汇,请提供组织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5-4)(需院研究生会实践部部长检查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后签字);

②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③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⑤《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附件5-3);

青年大学习2022年第21期-至今,截图需包括姓名与是否学习(需完成所有学习,范例见附件5-5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德育分计算将依据本学年日常表现。于202331日宿舍检查中被通报的同学,取消本学年各项评奖评优资格。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特别说明

(一)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3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2. 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相关条件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下简称“三大奖”)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取得可视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以下五项满足一项即可):

文科类在一类核心及以上刊物、理工类在中科院一区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文科类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理工类获得发明专利;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加盖国徽章为准);
在国家级及以上的专业学术类竞赛、创新创业系列大赛中获奖;
其它被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认定的突出贡献。
2)参评其它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著、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侧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3)科研成果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的表现。


3. 其它条件
1)申报校级奖学金所有成果的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2)因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校级奖学金评选。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均可在博士阶段使用。
5)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以前参评适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参评适用);

 

五、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附件7)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以前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参评适用);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

 

经办老师: 叶老师洪老师电话:2181505

           老师        电话:2880589

 

 

 2023年校庆奖学金附件.zip

厦门大学医学院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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