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2届毕业生申请就业创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2-06-02 点击次数:679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夯实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基础,继续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登上大舞台,做出大贡献”,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根据《厦门大学关于鼓励学生到艰苦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奖励办法》(厦大学[2020]4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22届毕业生第一批申请就业创业奖励工作,现就厦门大学2022届毕业生申请就业创业奖励工作(第一批)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应届毕业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在职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者)优先考虑。

    6.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三区”指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三州”指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7.到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四个省份(除三区三州已包含地区外)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3000元。

    8.到甘肃、陕西、四川、贵州、重庆、广西、云南等七个西部省市(除三区三州已包含地区外)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不包括县级)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9.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工作地点在境内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工作地点在境外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10.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武警部队等就业的毕业生(应聘非现役岗位、 国防定向生除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11.毕业年度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教师特岗计划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12.毕业时或毕业后三年内在乡村进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根据其所创企业的性质和规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金龙鱼就业引领奖励金的申请或评选: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理;

    2.学生工作部(处)或金龙鱼基金会认为不适宜获得奖励金的情况。

三、评审程序

1.申报者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

2.申报者所在单位将申报表格及材料送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3. 金龙鱼就业引领奖励基金评选时间在每年6月、12 月开展。

    四、材料提交

    1.申请就业奖励的学生,需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录用通知书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请创业奖励的学生,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22671200前,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将附件1和证明材料交至爱礼楼205办公室许老师处;

    电子版:将附件1(以“姓名+就业创业奖励申请表”命名)、附件2、证明材料(PDF格式,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发送至27689869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

    学院将进行材料审核与确认工作,后送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5435


附件1:2022年厦门大学关于鼓励学生到艰苦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申请表.docx.docx

附件2:厦门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申请情况汇总表(2022第一批).xlsx

附件3:金龙鱼就业引领奖励办法.docx.docx

厦门大学医学院学工组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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