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友、同学:
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启动,旨在促进广大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青春力量。我院积极响应号召,鼓励各位校友、同学参加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二十大 创新创业赢未来
二、赛事设置
本届大赛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大赛集中进行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各专项、各组别单独进行评比。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一)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社会企业、台湾青年创业四个专项。
1.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特别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重点关注茶产业、大黄鱼、食用菌等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3.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4.台湾青年创业专项。重点关注台湾来闽青年创业项目,着重对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予以倾斜。
(二)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乡村振兴专项。
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项目,包含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
(三)项目分组
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社会企业专项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乡村振兴专项分设初创组、成长组、电商组。台湾青年创业专项单设一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2年4月1日为界。
1.创新组指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的创业项目〔2020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
3.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17年4月1日(含)至2020年3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4.电商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5.台湾青年创业组为台湾户籍青年已在福建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3.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4.乡村振兴初创组申报人员为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两年内(毕业年限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全日制毕业生和福建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内的闽籍全日制毕业生,且在福建行政区域内创业。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申报
1.已进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一申报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乡村振兴初创组的参赛项目,还需提供团队成员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台湾青年创业组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并作为项目主导人的台籍青年,且持有该企业股份。
2.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四、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5月)
1.福建赛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2.参赛者须登录“创青春”网站(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并选择“参赛地区”为“福建省”或“台湾省”,同时须通过各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一个项目只能由一个推荐单位推报),其中台湾青年创业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相应组别(不含创新组)进入系统注册报名,该组赛的申报项目以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报名材料为准。
3.大赛报名采取学校推荐方式,请有意向参赛项目,于2022年5月31日17:00前,完成注册报名,并将项目报名表、汇总表(附件1-4)发送至邮箱jyzheng@xmu.edu.cn,主题命名“创青春+项目名称”,学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项目审查(6月上旬)
学校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查后,将各项目参赛报名表、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汇总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要求,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最后审核结果通知各有关单位。
(三)复赛(6月下旬)
复赛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125个项目晋级决赛角逐一、二、三等奖。
(四)决赛(7-8月)
在承办地宁德市古田县举行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颁奖仪式暨大赛闭幕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决赛按科技创新创新组、科技创新初创组、科技创新成长组,数字经济创新组、数字经济初创组、数字经济成长组,社会企业创新组、社会企业初创组、社会企业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乡村振兴初创组、乡村振兴成长组、乡村振兴电商组分成13组进行决赛。计划评选产生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个(每组各1个)、二等奖26个(每组各2个)、三等奖86个(乡村振兴初创组50个,其余每组各3个)。具体名额根据进入各组决赛的实际项目数量而定。赛后根据全国组委会所分配的晋级名额,按照比赛结果排名,挑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赛。根据各市级赛组织机构(含设区市、直属高校团委)推荐参赛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9个。
五、奖励及激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项目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证书,并获得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获奖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证书。
(一)省级决赛获奖项目
1.省级决赛获奖项目。科技创新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一等奖奖金10万元,其他组一等奖奖金5万元;科技创新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二等奖奖金5万元,其他组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乡村振兴初创组奖金发放,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已获得2022年度省级以上(含省级)奖补资金扶持的项目所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不再发放奖金。
2.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市级赛组织机构(含设区市、直属高校团委)推荐参赛项目数量(需完成推荐项目任务数)和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9个,每个奖金3万元。
3.获奖项目中符合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条件的,均纳入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
(二)政策支持。在符合省委网信办、省委台港澳办、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三)资金支持。根据创业青年主体和创业项目类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获推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科技创新攀登计划”“乡村振兴头雁计划”“大学生创业金种子计划”等公益计划给予资金支持。
(四)培育孵化。在申请我省共青团组织提供的园区入驻、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政策时,给予优先支持。
(五)社会荣誉。优先推荐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参与评选“福建青年创业奖”。
(六)会员推荐。可申请加入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福建省青年商会、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七)展示交流。有条件的全国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对项目进行长期展示和宣传。可优先获推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相关活动。
附件:
1.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成长组、电商组、台湾青年创业组).doc
2.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初创组).doc
3.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创新组).doc
4.第九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四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doc
联系人:郑俊艺
联系电话:0592-2186902
共青团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