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1-05-31 点击次数:1536

各毕业班同学:

2020-2021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毕业班遵照执行: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医学(2018)05号)

请各位认真查看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0-2021学年内(即2021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本次荣誉称号申请分校级荣誉与院级荣誉,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校级名额和院级名额等同,分布情况如下:

 

医学院2020-2021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数(校级)

学生类别

参评学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专硕

109

11

2

9

2

学硕

163

16

3

13

3

博士

32

3

1

2

1

合计

304

30

6

24

6

医学院2020-2021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数(院级)

学生类别

参评学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专硕

109

11

2

9

2

学硕

163

16

3

13

3

博士

32

3

1

2

1

合计

304

30

6

24

6

 

本次荣誉称号申请分校级荣誉与院级荣誉,不可同时申请,院级荣誉称号表彰人数与校级荣誉评选名额等比配套参评。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毕业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 “毕业生荣誉称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 和“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审批)。经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为院领导、各系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师生代表等,负责本单位的评奖评优工作。各学院应加强本单位评奖评优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注重听取学生的意见,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奖评优工作并报送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括能反映本单位评奖评优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以及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学院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和审核结果等;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7.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8.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1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本次评选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的学业情况、行为表现和欠费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附件1:2021年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202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电子版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17:00前,请将材料按“年级+专硕(学硕/博士)+班级+评优种类+姓名”命名,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兼职辅导员李甲楠邮箱971776383@qq.com。

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17:00前,材料命名方式同电子版,交至爱礼楼205值班兼职辅导员处。

  ①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②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③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电子版;

  ④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信息,经导师审核后,连同科研成果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研究生秘书叶青老师审核(交至爱礼楼213),截止时间为6月4日中午11:30之前。

论文若为第一作者,请在纸质版汇总表中标明有几个“共同第一作者”。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⑤学习成绩登记表(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德育分、科研成果分计算为入学至今,申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德育分、科研成果分计算为2020年9月至今。

联系人:许丽婷

联系电话:0592-2186902


附件:

附件1:2021年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者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2021.doc

附件3:厦大医学(2018)05号-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的通知.docx

附件4:厦门大学评奖评优相关评选办法.zip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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