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2020-2021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厦门大学关于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厦大学〔1995〕4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见附件2)。各班级应在学院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和金额内进行评审,不得随意调整;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奖学金评奖工作,填写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相关评选材料(见附件3);
(三)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0年10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 学习成绩使用在学期间所有成绩排名,其他事迹时间范围节点为2020年9月-至今。
5.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7.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学院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各班级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附件3)
以下纸质版材料于6月7日17:00前交到爱礼楼205办公室许老师处:
1.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同奖项需提供成绩单、工时证明、实践证明、科研成果等)
3.《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一份即可)
4.《2021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班级一份即可)
以下电子版材料于6月7日17:00前发送至24520191153590@stu.xmu.edu.cn:
1.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根据不同奖项需提供成绩单、工时证明、实践证明、科研成果等)
3.《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一份即可)
4.《2021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班级一份即可)
附件2:厦门大学医学院2021年毕业班本科生奖学金评奖各项指标数.xlsx
联系人:许温洁
电话:0592-2185435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