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20-2021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次数:909

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20-2021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2020-2021学年新入学的、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外籍学生、在职学生等。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3.因各种原因错过参保的非2020级的老生。

  二、参保方式

   为提高效率,本次新生医保由辅导员线下征求学生参保意见后,并由辅导员于9月28日前统一在线上操作申报、审批流程。港澳台学生可延迟至10月10日前完成参保信息提交。

因各种原因错过参保的非2020级的老生可在本次与新生一并申报参保,于9月27日前自行进入学工系统点击“2020医保年度老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提交参保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操作手册,需特别注意:

    1.2020级新生中有部分学生(如预科专本科生、保研学生、硕博连读学生)已经通过学校续保了厦门市本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此部分学生无需纳入本次申报名单中。

   2.不参保学生需签署不参保承诺书(见附件1),交学院备案。

   3.针对2020级港澳台侨学生,因为参保申报系统需要规范港澳台学生证件号码,请辅导员审核时认真核实参保学生名单填报的通行证号码:香港地区的号码为H开头的八位数字,澳门地区为M开头的八位数字,台湾地区为八位数字;华侨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为护照号码。

   4.学生不确定参保状态的,请自行拨打12333电话查询或登录厦门市地税局网站查询(链接:https://ai.xiamen.chinatax.gov.cn/tlogin/nologin/index.do?gotoMenuId=gzcx&gotoMenuItemId=gzcx_01)或微信关注“厦门地税”查询。辅导员也可在学工系统参保查询模块查询本单位已参保学生信息。如有在保但未完费者,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无需重新参保。

  三、医保待遇

    2020年度医保待遇见医保手册(附件2)或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查询。关于医保待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参保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每人每年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诊疗费及常规医疗检查费用,不超过500元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部报销。我校周边社区医院主要包括:思明区厦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思明区蜂巢山路3号)和翔安区新店中心卫生院( 新店镇新兴街永兴路9号)。鼓励学生尽量至社区医院就诊。

    2.学校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学生提供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参保学生在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学校还补贴全体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投保补充商业保险,对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校园意外伤害医疗等项目进行保障(具体保险待遇见医保手册)。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均为此次集中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未在本批次集中参保的学生,无法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3.为提高学生家庭应对意外事故能力,自2017年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加免费的家长的意外险投保(待遇可见学校资助体系宣传手册,家长投保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未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法投保家长保险项目。

     4.本次(10月份)集中参保的2020级新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如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向前追溯至2020年7月份生效(待医保卡下发后人工报销可至社保中心自行报销);错过集中参保的学生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向前追溯,仅从实际保费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非2020级的老生其待遇自缴费当月生效。

    四、保险费用

    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保险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筹资方式为参保学生缴费360元,厦门市财政补贴710元,缴费工作将在参保申报完下一个月由学生自行缴纳,具体事宜参保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医保卡制卡

1.成功参保的新生将制作新一代市民卡,学校将指定对接银行至学院统一办理,届时另行通知。

2.已在保的老生办卡、补卡、更换新一代市民卡可持身份证件至校内各银行网点自行办理。根据厦门税务部门要求,2021年底前,所有第一代社保卡需全部更换为市民卡。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国家实行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申报成功(停保需约三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停保);在厦门高中参加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需停保。需要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再参保的学生,可延长至10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完成参保信息。

   2.已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其原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在参保成功且交费后可正常使用。2021年底前,所有第一代社保卡需全部更换为市民卡,换卡方式见本文第五点。

   3.在市民卡启用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医保手册中操作流程进行报销。

   4.参保学生应关心关注自己的参保状态,及时登录学工系统查看参保是否成功。

  

   联系人:王双生,2880566。


附件1 不参保承诺书.doc

附件22020年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操作手册.pdf

附件3基本医疗保险表单操作指南20191008(学生端和学院端).docx

2020926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