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爱民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次数:2865

各班级、实习队:

为激励医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勇于担当,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医学院“爱民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一)医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50%;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三)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级、院级处分。

二、奖励标准

“爱民”奖学金每年奖励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生20名,每人每年奖励人民币500元,每年奖励总额人民币10000元;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奖通知;

(二)学生个人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参与评选;

(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及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赞成人数应不少于1/2);

(四)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推荐初步获奖名单,由该奖学金捐献者审定最终名单,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

(五)发放奖学金。

四、材料提交

本次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各班级/实习队收集以下参评材料于91317点之前发送至24520191153590@stu.xmu.edu.cn,统一命名为“**班级(或实习队)“爱民”奖学金申报材料”。

电子版:附件1、附件2、成绩单、任职期间获奖材料(与所担任职位相关)。

 

联系人:许温洁

电话:0592-2185435


附件1:厦门大学医学院“爱民”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医学院2020-2021学年“爱民”奖学金汇总表.xls

厦门大学医学院“爱民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docx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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