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爱民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次数:2865
各班级、实习队:
为激励医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勇于担当,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医学院“爱民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一)医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50%;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三)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级、院级处分。
二、奖励标准
“爱民”奖学金每年奖励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生20名,每人每年奖励人民币500元,每年奖励总额人民币10000元;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奖通知;
(二)学生个人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参与评选;
(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及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赞成人数应不少于1/2);
(四)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推荐初步获奖名单,由该奖学金捐献者审定最终名单,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
(五)发放奖学金。
四、材料提交
本次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各班级/实习队收集以下参评材料于9月13日17点之前发送至24520191153590@stu.xmu.edu.cn,统一命名为“**班级(或实习队)“爱民”奖学金申报材料”。
电子版:附件1、附件2、成绩单、任职期间获奖材料(与所担任职位相关)。
联系人:许温洁
电话:0592-2185435
附件2:厦门大学医学院2020-2021学年“爱民”奖学金汇总表.xls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