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点击次数:795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8]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8]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2019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

1.台湾学生名

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本科生新生、研究生及博士生自由申报,最终由教育部审定获奖名额。

2.港澳及华侨学生名额:

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本科生新生、研究生及博士生自由申报,最终由教育部审定获奖名额。

三、奖励金额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本科生特等奖由一等奖中产生)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要求填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院,由学评奖员会对行初并公示通初审计请参照《厦门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大研[2011]29文)执行;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要求填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院,由学院根据申额对行初并在院公示通初审标按《厦门海外奖学评审办法》[200839]行。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员会海外奖学评奖根据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并公示,公示异后领导审批,上。具体获奖以上门发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下纸质版材料于122317:00前交到爱礼楼205办公室许老师处:

1.厦门海外奖学金研究生申/ 厦门海外奖学金本科生申

2.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以下电子版材料于122317:00前发送至lindy@stu.xmu.edu.cn

1.厦门海外奖学金研究生申/厦门海外奖学金本科生申

2.2019年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台、港澳及华侨学奖学-姓名(本科生/研究生)-地区/籍”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同学严格按照定的时间报送,逾期恕不催,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生本人负责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的言或行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 反校、校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一国两制”的言或行

2. 触犯国家法律、法加非法社团组织

3. 反校、校

  

系人:许温洁

电话:0592-2185435

邮箱:xuwenjie@xmu.edu.cn


附件1.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pdf

附件4.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5.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doc

附件6. 2019年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医学生工作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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