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报销规定
发布时间:2012-12-13 点击次数: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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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用于学生正常活动及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办公支出。为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根据厦门大学财务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报销规定》:

一、在经费的预算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节约、用到实处”的原则。主席团应在学期初汇总本学期各部开展活动草案及预算并草拟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学期经费预算并报告院团委。

二、每次重大活动前,由活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交本次活动预算报告(列明详细开支项目),经团委老师审批后方可执行。活动要注意加强在校内外媒体的宣传,经费报销前至少要有两篇相关稿件(活动前期、活动后期)在团委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三、活动结束负责人应及时收集相关发票,拟写活动结算报告,一次性汇交办公室报销。办公室应做好报道、发票的审核及耐用品的回收入库工作。

四、除厦门大学后勤集团的收据外,所有报销凭据须为加盖公章的正式发票,不得涂改,且大、小写金额须一致。所有发票须在背后中下方详细注明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及用途,金额和项目须与票面一致。发票经办人、验收人均须签名且其中需有一名应为该部部长。以上都要用黑色水笔签写。

五、交通票要保存完整(时间、金额清晰可辨),背后须注明用途,的士票还须写明打车原因,交通票由经办人签名即可。餐费应严格控制,餐票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及团委老师签字方可报销。

六、学生活动奖品单宗超过100元,须事先征得团委老师同意方可报销。在同一厂家一次活动支出超过千元必须转帐。

七、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办公室负责财务同学在每次学生会例会或研究生会例会结束时审核、收取各部门的发票,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八、从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中出的学生补贴或奖励等无发票的,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造好excel表格并找相关部分负责老师签字后把电子版和签过字的打印版一起拿给魏老师登记后再走正规报销程序。

九、报销流程:办公室贴好单据后团委魏老师处登记、找分管党委副书记(本科张书记、研究生王书记)签字、打王彦晖副院长签字、带相应老师公务卡于周一至周四下午到学院财务刷卡报销。

十、本规定自20122013学年度开始执行,由医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月

医学院团委发票报销清单.xls

 

补贴奖励清单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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