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4-03-05 点击次数:1259

全体同学:

202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专项奖学金共7项。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2医学院本科生1名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报名额,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出版奖学金不限申报名额,以上专项奖学金均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材料清单

1)各专项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各专项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成绩单电子版(参评时前三个学期的成绩,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4)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青年大学习截图、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

5)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附电子签名);

6)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电子版,只有申报谢正赞体育奖学金需要提交;

72份专家推荐信(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专家推荐信,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专项奖学金因需报送学校进行差额评选,电子版及纸质版相关申报材料需在371200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xmuyxyxsb@outlook.com,纸质版交至医学院爱礼楼205许洋老师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2299号)执行;

2.各类别奖学金评奖条件详见附件5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4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联系人:许洋 2880566


附件:

1.厦门大学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奖励对象.xlsx

2.厦门大学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奖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3.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doc

4.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zip

5.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rar

6.(2023)厦大医学2号-医学院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的通知.pdf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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