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3-2024学年部分助学金评定要求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3-11-20 点击次数:10

最近各项资助项目较多,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申请要求再进行申请。提交申请的学生需于1123日(周四)前登录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每一项资助都需要同学手写感谢信,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附件1:感谢信撰写指南。并按照具体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其中一至三资助项目仅本科生可申请,项目四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以申请。五为秋季一揽子其他部分助学金,本科生研究生均有项目可申请,系统申请前请本科生务必先联系本班级生活委员,研究生务必先联系徐新眉老师。
具体资助项目要求如下:

一、【关于做好郑声韬自强助残励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福建省自强助残助学基金会(郑声滔教授)于2017年、2018年共捐款40万元设立了“郑声滔自强助残励学金”。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查收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谢谢。

1.资助标准:5460/人。

2.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身患残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申请条件:A.申请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B.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C.需为残疾学生,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D.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截止时间:请于1123日前,工作时间内(900-11401430-1730)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爱礼楼212徐新眉老师处;

5.申请材料:

A.相关残疾证明复印件(纸质版);

B.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二、【关于潮汕校友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我校粤东五市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志青年顺利完成学业,厦门大学潮汕校友会在我校设立“厦门大学潮汕校友会助学金”。本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粤东五市(特指高考录取时为汕头、潮州、揭阳、梅州和汕尾市生源)在校学生。。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查收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1.资助标准:一等8000//年,二等每人6000//年。

2.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源地为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汕尾的在校本科生。

3.申请条件:A.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一到三年级本科生;B.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C.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合格(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大一无成绩要求),品行端正。D.须参加潮汕校友会助学金颁发仪式等活动。

4.截止时间:请于1123日前,工作时间内(900-11401430-1730)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爱礼楼212徐新眉老师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9938436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潮汕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

5.申请材料:

A.《潮汕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B.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C.自助打印版成绩单(纸质版);

D.户口本含学生本人籍贯信息页照片(电子版)。

6.填写申请材料时注意排版,一页打印。影响评定结果,后果自负。请认真、具体、客观、真实填写。

 

三、【关于做好大连校友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大学大连校友会助学金的设立,旨在帮助辽宁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志青年顺利完成学业。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查收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谢谢。

1.资助标准:一等5000//年,二等每人4000//年,三等每人3000//年。

2.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辽宁籍在校本科生。

3.申请条件:A.辽宁籍在校本科生,大连籍学生优先;B.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C.学业成绩(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大一无成绩要求)无不合格者;D.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4.截止时间:请于1123日前,工作时间内(900-11401430-1730)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爱礼楼212徐新眉老师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9938436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大连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

5.申请材料:

A.提交《大连校友会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B.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C.自助打印版成绩单(纸质版);

D. 户口本含学生本人籍贯信息页照片(电子版)。

6.填写申请材料时注意排版,一页打印。影响评定结果,后果自负。请认真、具体、客观、真实填写。

 

四、【关于做好国际学院校友励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大学国际学院校友励学金”(以下简称“励学金”)由厦门大学国际学院校友俞培众、喻叶伉俪捐资设立,旨在资助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查收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1.资助标准:一等3000//年,二等每人2000//年。

2.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3.申请条件:A.具有厦门大学学籍、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籍贯或生源地);B.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C.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D.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截止时间:请于1123日前,工作时间内(900-11401430-1730)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爱礼楼212徐新眉老师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9938436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国际学院校友会励学金申请表。

5.申请材料:

A.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B.户口本含学生本人籍贯信息页照片(电子版)。

 

 五、【关于做好其他部分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困难程度、学费收费标准、学生类别等实际情况,划定我校2023-2024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3291.htm,附件2)。学院按照相应指标开放助学金申请名额,请各位本科同学联系生活委员,研究生同学联系徐新眉老师申请。

2.具体助学金申请资格详见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3291.htm,附件3),对于新评定的助学金项目(非延续性,附件3中1-30项),请申请同学按照附件3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学院审核后,各班生活委员在班级范围内将评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助学金均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申请学生需在1123日前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助学金项目的相应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本科生需提交给本班级生活委员,由生活委员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班级-助学金电子版申请材料)发放至1099384369@qq.com。研究生提交电子版材料至 1099384369@qq.com(文件名:研究生-姓名-助学金名称-电子版申请材料) ,纸质版提交到爱礼楼212徐新眉老师处。

 

温馨提示:以上所有资助项目都需要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选择此项资助名称填写申请信息。


附件1 感谢信撰写指南.docx

附件2 各类助学金申请材料.rar

附件3 厦门大学2023-2024学年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资助标准、申请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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