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次数:501

各位同学:

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人,共1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共48名。具体名额指标数见附件1

(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共82人;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500元,共164人;其他奖学金500元,共164人。具体名额指标数见附件2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具体见附件3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2019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 《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 2020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5.《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厦大医学〔20232号)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评审程序

1.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材料汇总至班级负责人处;

2.学生填报《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附件4),班级评审小组审核、班级公示(附件5),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负责人填写民主评议表(附件6),并将班级申报材料报学院备案;

3.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报送材料

各年级专业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7。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1份即可)

5)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

6)医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公示表(班级1份即可)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1份即可)

5)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

6)医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公示表(班级1份即可)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班级1份即可)

3)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1份即可)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04日下午1700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1010日下午1700

请各班级负责人将本班所有申请者的电子版材料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2227682141@qq.com,邮件命名格式:奖项名称-年级-专业-班级。

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年级专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9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2020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通过2023-2024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二)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参评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由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需要提交至教育部审核,为规范材料填写,所有材料一律打印填写,各位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审批表规范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严禁随意调整表格格式)。特别注意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字数应在100字左右,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2)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均需报送。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扫描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7)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8)科研成果扫描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统一按照系别来划分。

2. 各班级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各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特别注意上报的材料中候选人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信息,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联系人:许洋 2880566

 

附件:

附件1:医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数(本科生).xlsx

附件2:医学院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数.xlsx

附件3: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附件4: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doc

附件5:医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公示表.xls

附件6: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7: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备案表、填写规范、说明等.zip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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