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3-09-13 点击次数:10

各位同学:

将2023下半年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指标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10000元,推荐名额1名(推荐到学校,差额评选)。

二、评审办法

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附件1)

2.20159月修订)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2)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3)

三、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评审程序

1.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材料汇总至班级负责人处;

2.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负责人填写民主评议表(附件4报学院备案;

3.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报送材料

各年级专业应严格按照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5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

3.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班级负责人将本班所有申请者的电子版材料于915日中午1200发送至邮箱1529757585@qq.com,邮件命名格式:港澳台宝钢-年级-专业-申请人姓名。

请申请者本人于915日中午1200纸质版材料送至爱礼楼205室许洋老师处。

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年级专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  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3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扫描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7.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8.科研成果扫描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各班级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或者学术不端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各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特别注意上报的材料中候选人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信息,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联系人: 许洋 2880566

 

附件:

1.(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doc

2.(2015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4.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5.请勿双面打印—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doc

6.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xls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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