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陈剑渊王耐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长期设立“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2023年继续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现就有关申请资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标准及资助名额分配
陈氏助学金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医学院在校2022级本科生1名。
二、 申报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申报: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3.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4.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7.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厦门考籍学生。请同学们不仅要提交3个附件还需要提供8个申报条件的可信材料。
三、助学金颁发方式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经复核、审批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资助金,拟在4月份打入学生持有的建行卡中。
四、注意事项
1.休学、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院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该项助学金资格。
2.学年度有1学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予发放助学金。
3.受资助学生在家庭经济好转的,不再申报该项助学金。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材料提交要求
新申报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见下表。纸质版材料在工作时间提交至爱礼楼212洪子茜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essiaz@stu.xmu.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7日17:00前。
类别 | 材料 | 份数 | 要求 |
新申报学生 |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新生)》 | 一式2份 | 纸质版,本人签名 |
2.《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一式1份 | 纸质版,本人签名 |
3.《陈氏助学金医学院申报类别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一式1份 | 纸质版 |
附件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新生).docx
附件2.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陈氏助学金医学院申报类别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