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6-09-16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现将2026年下半年宝钢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6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2026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9-20268,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本年度全校研究生奖励名额共1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经学院初审、公示后择优推荐,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准备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志愿服务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

2.学院初审及公示。学院评奖委员会依据相关评审办法审核申请材料,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

3.学校评审。学校对各院系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评选,并履行公示、审批及上报程序。最终获奖名单以上级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六、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3)。按表格要求完整填写,纸质版一式一份,单面打印;需签字的栏目应按要求完成签署。(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2.评审年度内的课程成绩单。(提交纸质版)

3.与申请内容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提供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证明,不涉及的项目无需提供。论文材料应能体现发表时间、作者姓名及排序、作者单位等信息;集体项目材料应说明本人参与情况。(提交纸质版)

4.《厦门大学宝钢港澳台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2026年9月18日11: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ianYuan@xmu.edu.cn。申请表和申报汇总表请提供可编辑版本,成绩单和证明材料请提供清晰扫描件。

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后打包,邮件主题与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年级+专硕/学硕/博士+宝钢港澳台奖学金+姓名”,例如“2024级+学硕+宝钢港澳台奖学金+张三”。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2026年9月18日12:00前,提交至爱礼北楼217王田源老师处。

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交一式一份,按“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申请表须单面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应保持一致。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评审办法,核实本人是否符合参评条件,如实说明近三年宝钢奖学金获奖情况及2026年度上述不得兼得奖学金的申报、获奖情况。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涉及签字、盖章的材料,应按要求办理;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不再催报、催补;因个人疏漏影响参评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田源老师;联系电话:0592-2880589。



厦门大学医学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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