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6-05-30 点击次数:

各位研究生毕业班同学:

2025-2026学年研究生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优相关文件

评优按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门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医学〔2023〕3号)。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2026学年内(即202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研究生参评“优秀毕业生”需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优分为校级荣誉与院级荣誉,往年延毕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分布情况如下:

医学院2025-2026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数(校级)

学生类别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专硕

9

2

7

2

学硕

22

5

17

5

博士

7

1

6

1

总计

38

8

30

8

医学院2025-2026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数(院级)

学生类别

优秀毕业生

专硕

9

学硕

22

博士

7

总计

38

本次评优将参考参评者成绩分、科研分、德育分的总分排名以及实际表现统筹考虑、综合评定。优毕需要博士或者硕士入学以后所有的分数排名,德育分不少于6分,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同学在参评年度内德育分不少于2分。课程成绩分比重为20%、科研成果分比重为30%、德育分比重为50%。

优毕、优三/三好、优干三种荣誉称号分开评选。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无需申请院级称号,未获得校级称号的学生将自动进入院级称号的评选。

三、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2026年曾被学院通报批评(含宿舍检查中被通报)的同学,将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六)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

(七)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八)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核算科研分德育分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6日13:00-18:00

地点:爱礼北楼105

(二)需提交的核算德育分材料

1.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2.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3.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4.附件4: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5: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6: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7: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

5.附件8:2026年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者情况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表中成绩分填写可参考附件9:研究生成绩查询流程。德育分计算将参考入学以来各方面表现。

需提交的核算科研分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信息,经导师审核后报研究生秘书审核,审核后即可打印6月4日9:00-10:00研秘将系统统一审核,错过将不再审核。

(2)科研成果复印件、杂志所在的中科院分区截图复印件:其中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成果首页及参考文献页两部分;科研成果复印件首页需写明杂志的分区及本人在作者中的排名,若为第一作者,需标明有几个“共同第一作者”,需要写共一排第几(排名先后涉及乘以不同的合作因子)

    例:(中科院二区,一作,排序第一)、(中科院二区,第四作者)。科研成果复印件中还需用高亮标注清楚作者、文章的第一单位、关于共一的说明,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case report)等用于审核的关键信息。中科院分区可查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公众号或小程序,选择文章发表当年的基础版,以该杂志的大类分区为准。科研分具体算法详见附件3第14页至17页第二条《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以上材料参考实例详见附件10:《科研成果提交材料参考》。在厦门大学一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申请附件11:《厦门大学核心期刊目录》。Review、case report等非article类型参评时需乘以0.5的系数计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其他不能参评的科研成果类型: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给编辑的信、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文章的第一单位非厦门大学及2022年后投稿,第一单位为厦门大学各附属医院但未将医学院同时列入第一单位的英文文章。参考附件12:厦门大学医学院关于规范附属医院科研论文单位署名的通知。

②获得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发明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以专利号为准,仅有公开号的发明专利不计分;发明专利的第一单位需为厦门大学。

③发表编著、论著、译著的需复印著作首页及作者名单页,并由导师附说明如下:***学生参与《。。。》书籍的编(译、论)著工作,其中本人完成量*万字,特此证明。导师签名。

④学术科创类竞赛成果,需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可以体现竞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及作者排名的官方通知,原则上只审核学术竞赛、互联网+及大挑小挑这几种类型的成果。

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上相关材料请在现场核算分数确认无误后,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6月7日17:00前发送至liweihbu@163.com,请将材料压缩后严格按照“年级+专硕/学硕/博士+优毕/优三/三好/优干+姓名”命名【压缩包文件名模板:2023级+学硕+优毕/三好+张三(请勿删除“+”,注意命名顺序)】,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到期仍未发送者视为放弃参评!

纸质版材料在现场算分核算无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现场负责人。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材料(即志愿汇截图,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未录入志愿汇,请提供组织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4)(该项材料需现场找实践部部长检查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后签字)。

注意:纸质版材料需严格按以上时段进行现场审核,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无效。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前来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代为签字确认最终分数。未提交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本次荣誉称号!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授权代替导师签字等违规行为,即刻取消参评资格!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注:申请本次“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德育分、科研分计算均自硕士、博士入学之日算起。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评奖评优时的德育分应以新身份重新计算,硕士期间原有德育分不予使用。“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德育分以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6月)期间进行计算。

联系人:王田源老师 2880589、洪老师(科研分)21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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