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0 点击次数: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院本次分配名额(仅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

1.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差额)医学院推荐名额为1,注:近三年已获此奖者、延期毕业生、新生、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全校差额)医学院推荐名额为1,学硕、专硕、博士皆可申请,近三年已获此奖者不参评。

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6.《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电子版材料截止至9月22日9:00前

纸质版材料科研算分:仅9月23日(周二)下午14:30-15:30;地点:医学院爱礼北楼216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提交《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电子版需附导师电子签名,电子版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TianYuan@x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差额评选,全校1人);

2.申请港澳台宝钢奖学金提交《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电子版需附导师电子签名,《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TianYuan@x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港澳台宝钢奖学金(差额评选,全校竞争);

3. 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科研分经核算无误后,本人需签字确认。注意:纸质版材料需严格按以上时段进行现场审核,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无效。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前来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代为签字确认最终分数。未提交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本次校奖!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授权代替导师签字等违规行为,即刻取消参评资格!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信息,经导师审核后报研究生秘书审核,审核后即可打印9月22日9:00-10:00研秘将系统统一审核,错过将不再审核。

(2)科研成果复印件、杂志所在的中科院分区截图复印件:其中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成果首页及参考文献页两部分;科研成果复印件首页需写明杂志的分区及本人在作者中的排名,若为第一作者,明确标明“共同第X作者”,例:(中科院二区,共一第二)、(中科院二区,第四作者)。科研成果复印件中还需用高亮标注清楚作者、文章的第一单位、关于共一的说明,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case report\\meta分析证明材料等用于审核的关键信息。中科院分区可查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公众号或小程序,选择文章发表当年的基础版,以该杂志的大类分区为准。在厦门大学一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申请(附件:《厦门大学核心期刊目录》。Review、case report等非article类型参评时需乘以0.5的系数计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其他不能参评的科研成果类型: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 CN 号论文、给编辑的信、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文章的第一单位非厦门大学及2022年后投稿,第一单位为厦门大学各附属医院但未将医学院同时列入第一单位的英文文章。(参考附件9:厦门大学医学院关于规范附属医院科研论文单位署名的通知)。

(3)获得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发明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以专利号为准,仅有公开号的发明专利不计分;发明专利的第一单位需为厦门大学。

(4)发表编著、论著、译著的需复印著作首页及作者名单页,并由导师附说明如下:***学生参与《。。。》书籍的编(译、论)著工作,其中本人完成量*万字,特此证明。导师签名。

(5)学术科创类竞赛成果,需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可以体现竞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及作者排名的官方通知,原则上只审核学术竞赛、互联网+及大挑小挑这几种类型的成果。

(三)在参评年度内,德智体、实践与志愿服务部分不得为0分,算分标准参照《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

资格审核确认:仅9月22日(周一)下午14:30-17:30;地点:医学院爱礼北楼217,携带如下材料找实践部证明在参评年度内有德育分。德育分仅用作资格确认,不纳入总分计算。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5)《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

四、特别说明

1.研究生在学制内可以多次获得其他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2025年3月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即本次获得校级奖学金的不能参加2026年3月校奖评选。

 附件1-6.zip


联系人:团委王田源老师 2880589

        研究生办洪老师 2188690

医学院学工组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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