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现将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共28名(其中2名为省级拔尖计划定向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共45名。具体名额指标数见附件1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具体见附件3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 《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3.《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厦大医学〔2023〕2号)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评审程序

1.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附件4)(内附证明材料)提交至班级负责人处;

2.班级评审小组审核并返还审核后的《厦门大学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报表》(附件4),班级公示(附件5),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负责人填写民主评议表(附件6);

3.班级公示结束后,各班组织公示名单上的同学填写《2025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收集表》;

4.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报送材料

各年级专业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7。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班级提交)

(2)国家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提交)

(3)医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公示表(班级提交)

(4)《2025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收集表》(班级组织申报同学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班级提交)

(2)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提交)

(3)医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公示表(班级提交)

(4)《2025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收集表》(班级组织申报同学填写)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22日中午12:00

请班级公示名单上的申报同学在截止时间前填写“2025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收集表”(【腾讯文档】2025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收集表【腾讯文档】0917-2025年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TXVJTndwSVN1QkFO

请各班级负责人将以上需要【班级提交】的材料,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xmuyxyxsb@126.com,邮件命名格式:国奖国励-年级-专业-班级。

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年级专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本次工作对提交材料的格式都做了示例提示,请务必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清晰可见,如因本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无法证明的,学术部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通过2025-2026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各参评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由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需要提交至教育部审核,为规范材料填写,所有材料一律打印填写,各位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审批表规范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严禁随意调整表格格式)。特别注意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字数应在100字左右,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2)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均需报送。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扫描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7)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8)科研成果扫描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统一按照系别来划分。

2. 各班级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各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特别注意上报的材料中申请人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信息,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联系人:马老师 218543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