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厦门大学2025-2026学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医学〔2024〕5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4级以上(含2024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硕博连读学生以博士身份参与评选,硕士阶段不予计算。
本次荣誉称号申请将继续参考参评者成绩分、科研分、德育分的总分排名以及实际表现统筹考虑、综合评定。其中参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同学在参评年度内德育分不少于2分。课程成绩分比重为20%、科研成果分比重为30%、德育分比重为50%。
优三、三好一并评选,优干单独评选。每人仅限选择一项荣誉称号进行申报。
评选名额见下表:
| 三好学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2024级学硕
| 15
| 4
| 4
|
2024级专硕 | 7 | 2 | 2 |
2024级博士
| 8 | 2 | 2 |
2023级学硕 | 16 | 4 | 4 |
2023级专硕 | 7 | 2 | 2 |
2023级博士 | 8 | 2 | 2 |
2022级博士
| 7 | 2
| 2
|
研究生会 | 3 | 0 | 0 |
总计 | 71 | 18 | 18 |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评选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要报送医学院研究生会发展部、实践部的德育分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供,按顺序整理!)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5日(周五)下午14:30-18:00,地点为爱礼北楼106-107,提交院研究生会发展部、实践部现场审核算分,核算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
纸质版需提交材料包括:
1.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材料(即志愿汇截图,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未录入志愿汇,请提供组织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4)(届时由院研究生会实践部现场审核)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4.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5.附件5: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必须要有导师签字,可电子签)
电子版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9月5日(周五)晚上22:00前,请将材料压缩后严格按照“年级+专硕/学硕/博士+优三/三好/优干+姓名”命名【压缩包文件名模板:2024级+学硕+三好+张三(请勿删除“+”,注意命名顺序)】,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兼辅的邮箱:2512505993@qq.com。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到期仍未发送者视为放弃参评!
电子版需提交材料包括:
1.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材料(即志愿汇截图,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未录入志愿汇,请提供组织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4)(实践部现场审核后再提交扫描件);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4.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5.附件5: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扫描件);
6.附件6:2025年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者情况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表中成绩分填写可参考附件7:研究生成绩查询流程。德育分计算将参考入学以来各方面表现。曾被学院通报批评(含宿舍检查中被通报)的同学,将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注意:纸质版材料需严格按以上时段进行现场审核,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无效。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前来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代为签字确认最终分数。未提交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本次荣誉称号!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授权代替导师签字等违规行为,即刻取消参评资格!
(二)需要报送研究生办的科研分材料(仅需纸质版,按顺序整理!)
提交所有申报科研材料纸质版进行现场算分。地点爱礼北楼105,提交时间为9月5日(周五)下午14:30-18:00(同德育分提交时间)。
科研成果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杂志所在的中科院分区截图复印件:其中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成果首页及参考文献页两部分;科研成果复印件首页需写明杂志的分区及本人在作者中的排名,若为第一作者,需标明有几个“共同第一作者”,需要写共一排第几(排名先后涉及乘以不同的合作因子)
例:(中科院二区,一作,排序第一)、(中科院二区,第四作者)。科研成果复印件中还需用高亮标注清楚作者、文章的第一单位、关于共一的说明,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case report)等用于审核的关键信息。中科院分区可查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公众号或小程序,选择文章发表当年的基础版,以该杂志的大类分区为准。科研分具体算法详见附件3里的《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以上材料参考实例详见附件8:《科研成果提交材料参考》。在厦门大学一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申请附件9:《厦门大学核心期刊目录》。Review、case report、Meta分析等非article类型参评时需乘以0.5的系数计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其他不能参评的科研成果类型: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给编辑的信、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文章的第一单位非厦门大学及2022年后投稿,第一单位为厦门大学各附属医院但未将医学院同时列入第一单位的英文文章。参考附件10:厦门大学医学院关于规范附属医院科研论文单位署名的通知。
②获得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发明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以专利号为准,仅有公开号的发明专利不计分;发明专利的第一单位需为厦门大学。
③发表编著、论著、译著的需复印著作首页及作者名单页,并由导师附说明如下:***学生参与《。。。》书籍的编(译、论)著工作,其中本人完成量*万字,特此证明。导师签名。
④学术科创类竞赛成果,需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可以体现竞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及作者排名的官方通知,原则上只审核学术竞赛、互联网+及大挑小挑这几种类型的成果。
注:申请本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德育分以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进行计算。
附件:
附件1:(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 (1).doc
附件2:(厦大学〔2013〕20 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doc
附件3: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相关条例.pdf
附件4:厦门大学医学院志愿工时证明.docx
附件5: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 (1).doc
附件6:2025年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者情况汇总表 (1).xls
附件7:研究生成绩查询流程.docx
附件8:科研成果提交材料参考.pdf
附件9:《厦大核心期刊目录》 (1).doc
附件10:厦门大学医学院关于规范附属医院科研论文单位署名的通知.pdf
联系人:王老师,2880589;洪老师,2188690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