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2021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

厦门大学2021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及学院文件(附件4)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标准》(厦大医学(201805-关于印发)。   请各位认真查看厦门大学医学院“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与研三的同专业同学一起参评。

(二)评奖名额分布

详见附件5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接受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系统于103日截止)

(三)评奖材料提交

1.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每人仅限申请1项荣誉称号

2. 附件2: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标黄为必填项,其中成绩排名由学院后续统一填写

3. 附件3: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2021,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②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③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电子版;

④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4.《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信息,经导师审核后,QQ发送科研成果PDF版到研究生秘书叶青老师QQ审核(各年级QQ群均可找到叶青老师),审核后叶老师会通过QQ发送PDF《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无需本人签字)

PDF版本的科研成果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厦门大学附属XX医院。在科研成果PDF首页标注署名情况,若是共同第一作者,要写清楚该文章一共有几个共同第一作者:三个共一,本人排共一第二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可发扫描件);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⑤学习成绩单(电子版,在信息门户内“电子证明”处自行下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扫描件;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附件1-3电子版合并成一个文件夹,并以年级+学硕/专硕/博士+优三/三好/优干+姓名”命名,材料4单独打包成文件夹并以“年级+学硕/专硕/博士+优三/三好/优干+姓名+科研成果”命名,将两个文件夹合并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年级+学硕/专硕/博士+优三/三好/优干+姓名”命名,发送至156022508@qq.com

 

(四)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六)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1.学生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抗疫工作、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三)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凡有以下情形之一,学生将无法获得荣誉称号:

1. 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2. 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3.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我院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4.本次评优将结合20-21学年健康打卡情况,在《医学院关于学生每日健康打卡若干个考察期结果通报》中累计被通报批评达5次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次评优。

 

五、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20211003(周日)1700之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156022508@qq.com 邮件命名具体方式见上文,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附件1-5

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本件视情况由有需要的学生填写,学院留存).doc
  附件2: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xls

附件3:医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申报表2021.doc

附件4:厦门大学荣誉称号相关评选办法.zip

附件5:厦门大学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分布.xlsx.xlsx



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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