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12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32名;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博士生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台湾学生:本科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4名;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博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1.本科生:申报名额按照奖励名额与各学院学生数的比例下达至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6。
2.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请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4。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3. 2022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学习成绩的参考范围为2021-2022学年。2022级新生参考范围为入学成绩。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以下纸质材料于2022年10月11日11:00前提交至爱礼楼205办公室杨老师处。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5)双面一张纸
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单面一页纸
3.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以下电子版材料于10月12日17:00前发送至18770911262@163.com: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20年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4.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以上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姓名(本科生/研究生)-地区/国籍”。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附件:
1.(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4.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5.各类申请表
6.厦门大学2022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7.2022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相关文件.rar
联系人:杨艳苗
电话:0592-2186902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