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3年下半年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指标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10000元,推荐名额1名(推荐到学校,差额评选)。
二、评审办法
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附件1)
2.(2015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2)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3)
三、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评审程序
1.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材料汇总至班级负责人处;
2.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负责人填写民主评议表(附件4)报学院备案;
3.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报送材料
各年级专业应严格按照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5)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
3.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班级负责人将本班所有申请者的电子版材料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529757585@qq.com,邮件命名格式:港澳台宝钢-年级-专业-申请人姓名。
请申请者本人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爱礼楼205室许洋老师处。
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年级专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 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3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扫描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7.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8.科研成果扫描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各班级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或者学术不端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各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特别注意上报的材料中候选人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信息,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联系人: 许洋 2880566
附件:
1.(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doc
2.(2015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4.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5.请勿双面打印—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doc
6.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xls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