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9月14日前,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
9月15日-9月18日,本科各班级生活委员联系辅导员导出班级《困难认定申请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将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申请学生的了解,认定工作组审核评议结果。研究生由辅导员直接组织评议。
9月19日-9月25日,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9月26日-10月1日前,学院在系统完成审核(学院审核结果即为学生困难认定结果)。
10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复核学院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建立认定结果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认定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在职)均可申请困难认定。
三、学生申请流程
1.学生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扫描或拍照
学生线上申请前,请将《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整、签字后,扫描件或拍照,以备上传系统。如何填写《申请表》可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K8c4rmStyl0NehP8sl0rw)查看。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是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认定和获取资助的重要依据,故该表格由辅导员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后统一管理,若辅导员发生变动,及时做好表格移交工作,学校将抽查相关申请材料的保管情况。
该《申请表》无需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等单位核实、盖章,以学生自我承诺为主,请各位同学诚信填报、如实提供信息,学校将通过电访、家访等方式核实家庭情况。
2.学生自主线上申请
学生登录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平台(https://xmuxg.xmu.edu.cn/),进入“困难生认定(2025年)”应用,选择“2025-2026学年困难生认定”业务期,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每人只需提交一次,提交后、申请截止日期前均可修改。往年已认定的老生仍需重新提交申请。
四、学院认定工作流程
学院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开展认定工作。
1.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导出学生申请信息,制作每个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申请学生在《民主评议表》上签字承诺(建议在谈心谈话时请学生签字)。
2.辅导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和接受资助后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
3.各单位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须在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应注意学生信息的保护和材料的回收。
4.认定评议小组要逐一审核学生的《申请表》《民主评议表》,对照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况,客观、公正地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评价。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在“民主评议意见”一栏勾选推荐评定等级,在“推荐理由”一栏中写明认定理由。对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均应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初步评议结果报所在单位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本单位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询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6.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院在学工平台填报认定结果。
五、相关时间节点
请本科生各班级生活委员于9月18日之前完成评议工作,并于公示结束后9月26日当天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3)发至jiangyuying@stu.xmu.edu.cn(邮件命名为20XX级XX班本科生困难认定)。
请研究生各年级兼辅于公示结束后9月26日当天将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3)发至jiangyuying@stu.xmu.edu.cn(邮件命名为20XX级研究生困难认定)。
附件:
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2.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年版).doc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汇总表.xlsx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