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校级奖学金面向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我院具体申报名额如下: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1个名额):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
2.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全校差额):医学院推荐名额为1个,注: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4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3.中国银行奖学金(2个名额):面向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需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班级负责人收集班级评奖电子版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公布申报者事迹材料,并组织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完成后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校级奖学金”。请各班级负责人于9月18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muyxyxsb@163.com,将纸质版交至医学院爱礼北楼218冉老师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
1.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以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此次校级奖学金。
2.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参评此次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
4.校级奖学金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5.请申报学生再三核对上报材料中的姓名和学号,勿出现错误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附件1-4.zip
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