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6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 点击次数:

根据《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厦大学〔2026〕65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将持续开展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2026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优秀在学研究生及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二、选聘人数

我院拟招聘兼职辅导员11名,其中附属医院2名(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各1名),翔安校区9名。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道德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身心健康;

5.无违规违纪记录,学业优良,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选聘时间安排

1.报名:9月17日12:00前,有意愿应聘的同学填写《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邮件至1823664773@qq.com,邮件以“2026兼职辅导员应聘-姓名”命名。申请表纸质版(导师需签字)交至爱礼北楼218办公室,附属医院学生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公示: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三天(包括续聘人员)。

3.考察:视工作安排情况,学院将组织面试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审批:学院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发布录用结果。。

五、其他

1.兼职辅导员工作时长达1年以上且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任职证明。

2.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勤工助学设岗计酬,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每位兼职辅导员的工资标准不超过1000元/月(跨校区工作的不超过1200元/月)。 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10个月工资(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如特殊在岗情况下可另行申报)。

3.考核优秀者,学校将增发工作津贴2400元,作为奖励。

联系人:陈老师,0592-2186902


厦门大学医学院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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